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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将李俊秋等8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李俊秋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人,2001年7月21日出生,2020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曾任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团委学生(兼职)副书记,大学生国家总体安全观宣讲团成员职务。该同志于2020年10月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2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谭莉、陈奕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刘桂均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,2003年2月27日出生,2020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曾任20级学前1班班长、学校团委及系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务。该同志于2021年2月28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熊碧菲、张呈霞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黄灿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云阳县江口镇人,2002年12月25日出生,2020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现任20级艺教1班班长职务。该同志于2020年12月28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李晓燕、伍建容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刘凌好,女,土家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酉阳县板桥乡人,2003年2月14日出生,2020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现任20级早教班团支书和学院少数民族师生联谊会宣传委员。该同志于2021年3月16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谭莉、梁媛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郭飞垭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人,2002年12月10日出生,2018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。该同志于2021年3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陈奕、徐荣付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徐杨梦影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合川区人,2003年2月18日出生,2018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现任21级公费2班学习委员和纪律委员职务。该同志于2021年3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陈弈、徐荣付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张钰霞,女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,2003年3月11日出生,2018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曾任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公费师范生团总支副书记、辅导员助理及2018级公费师范生2班班长等职务。该同志于2021年3月5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10月2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郭毛毛、白姝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何星,男,汉族,高中文化,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人,2003年2月17日出生,2019年9月就读于金沙集团1862cc成色,现任22级学前公费4班宣传委员,系部学生会组宣部副部长和学院宣传部视频部副部长职务。该同志于2020年3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1年3月2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罗菊红、王芳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1020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2022年11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为20221125日至121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 

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师生联合党支部

联系人:罗菊红、李晓燕   

联系电话:023-66295211

电子邮箱:44661643@qq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党总支师生联合党支部

2022年1125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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